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
台北地院日前裁定夜店殺警案13名被告交保,由於被害家屬委託檢察官抗告,高院認定,被告有串證逃亡之虞,交保裁定遭撤銷。台北地院17日重新開庭,被告之一的張家瑋因為沒交作文,法官因而裁定收押,曾威豪則加重保釋金至1000萬元。

轟動一時的夜店殺警案,台北地院7日裁定,曾威豪、劉芯彤等13名在押被告各以新台幣30萬元到500萬元不等交保,除了不得涉足聲色場所、每週要到法院報到外,還要求限期交出20篇作文,題目包括「什麼叫義氣?」、「做好人很難嗎?」等。

依照法官提出的交保規定,從12日開始,1天要寫1篇,在17日羈押庭上,所有人都得交5篇作文,而交作文的狀況也會成為再次開庭是否能交保的參考依據。

17日上午重開羈押庭,包括曾威豪、劉芯彤在內的所有被告,都帶著法官指定的作文簿,死者薛貞國的遺孀在律師的陪同下出庭。只有張家瑋沒帶作文被審判長當庭告誡,之後裁定繼續收押,曾威豪則加重保釋金至1000萬元。

至於曾威豪女友劉芯彤、被告易寶宏、萬少丞、郭士均等11名被告,則維持原裁定交保條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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