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名外形亮麗的OL兼職當傳播妹,去年10月公司安排她到台北市中山區江姓男子(34歲)家中,以5小時7000元的代價進行「音樂桌陪搖」,但女子在喝了飲料後不醒人事,醒來卻發現上衣被撩起,怒問一旁的江男「你有對我怎麼樣」,江男帶著詭異的笑容回答「我只有弄5、6下」,女子怒告性侵,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,並未發現有江男性侵的具體事證,但卻從女子的胸部、底褲採集到江男DNA,依趁機猥褻罪起訴將江男。

 
 
 
 

檢警查出,這名傳播妹平時在一般公司行號上班,20多歲的她為了想要多賺一點錢,在友人的介紹下兼職擔任傳播妹。去年10月間,傳播公司提供一個CASE,現場有2男2女,要她以5小時7000元的代價,做「音樂桌的陪搖」,不含S(指性交易)。

女子抵達後發現只有江男1人,立即回報公司,公司告訴她如果對方怪怪的,就趕緊離開。女子認為江男看起來很正常,住的地方也沒有怪異的狀況,就留下來服務。江男一開始也很有禮貌的開著音樂,2人也喝著酒、隨著音樂節奏越來越強烈而聊了開來,不過當女子喝下了「咖啡奶茶包」沖泡的飲料後,竟昏睡過去。

當女子醒來後,發現上衣被撩起,覺得怪怪的,就質問江男「你有對我怎麼樣」,江男帶著詭異的笑容回答「我只有弄5、6下」,女子此時發現已逾時3小時,要江男付超時費3600元,但江男只願多付1小時,女子不甘人財兩失,對江男提出告訴。

江男到案否認性侵,辯稱當天有親吻、抱抱,但絕無違背女子意願性侵或猥褻,至於咖啡奶茶包從何而來,江男一開始說是幾年前在某酒店買來的,又改口說是當天傳播妹帶來助興的,是對方自喝下,與他無關,至於女子指控「弄了5、6下」,江男則一概否認。

因女子胸部、底褲雖均江男的DNA,但陰道深處卻未發現,檢察官因此認為江男涉犯趁機猥褻罪。至於女子喝下的咖啡奶茶包,經檢驗後,發現裡面含有鎮靜劑、搖頭丸等三、四級管制藥品,但因無法查出咖啡奶茶包究竟是誰的,且女子也表示她是自願喝下助興的,因此並未論究。(呂志明/台北報導)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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